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两年多来,既力推动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也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普遍共识,推动形成了知责、尽责、负责的浓厚氛围,收获了良好社会效果。
然而,在“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同时,追责方向跑偏、问责用力过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不问事发何地只看户籍所在地”的属地式问责,“明明尽力了还要躺枪”的职能式问责,“刚播种就要收获”的计时式问责,“为了平息舆论必须找人顶罪”的背锅式问责……
其间,也夹杂着一些因洗澡迟接巡查组电话访谈就被给予警告处分、因写错两个标点符号就被通报批评的“乱问责”现象。导致一些基层干部要么诚惶诚恐、畏首畏尾、生怕出事,迷失了工作方向、产生了消极心态;要么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认为“多干多错、不干不错”,只要不干事就不会被问责。
问责旨在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约束不作为、整治乱作为,从而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中办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专门拿出一个部分,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问责实事求是、精准有效,激励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问责是一把利剑,也是一把手术刀。技术高超不仅能够剑指“靶心”、直击“七寸”,也能给干部拧紧责任“发条”,促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但若操作不当,就会挫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削弱问责的权威、扭曲问责的本意。所以,问责是个精细活,更是个技术活,必须强调精准、谨慎、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