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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国家禁毒委、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3)

2019-04-01 19:04: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陈时飞说,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过程中,还制定了例外规定,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在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逐步完善,今后如果有更好的立法方式或者管控手段,也会及时作出调整。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

刘跃进说,中国政府在打击毒品犯罪的问题上,态度是非常鲜明和坚决的,法律是非常明确的。在芬太尼类的新型毒品在中国还没有大规模泛滥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先后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还有2种前体,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在执法上,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执法必严。

针对媒体提出的美国指责中国是其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源国的问题,刘跃进说,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非常严格,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刘跃进介绍说,在实现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以后,中国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深入摸排重点地区生物医药基地和化工园区,查清排除非法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风险点,部署海关重点关区加大对高风险国际邮包的查缉力度,有效拦截芬太尼类物质走私出境,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情报交流和个案合作,联合侦控走私案件等。

他表示,制贩和滥用芬太尼类物质是国际性问题,仅依靠一国之力难以解决,中国政府将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研究、积极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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