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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文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二十一项措施防范新型违法犯罪

2019-04-01 06:03: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诈骗手法、资金转移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国人民银行3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等方面提出21项措施,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三方面加强单位支付账户管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不法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使用的账户有从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特别是单位支付账户转移的趋势。而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存在单位支付账户实名审核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支付账户管理,《通知》要求支付机构为单位开立的支付账户,应当严格审核单位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并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留存相关工作记录。

《通知》要求支付机构于今年6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存量单位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核实工作。

《通知》要求支付机构根据单位客户风险评级,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同一单位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总限额。对同一单位进行限制。

加大对买卖账户惩戒力度

央行这位负责人称,一些单位和个人违规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牟利,利用买卖的账户转移诈骗资金成为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的突出问题,为此,央行将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通知》要求,建立合法开立和使用账户承诺机制。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在开户申请书、服务协议或开户申请信息填写界面醒目告知客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并载明清楚知晓这些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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