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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2019-03-15 11:13: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长沙3月15日消息(记者邓文辉)3月14日,在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2018年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2019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发布了2018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十大案例如下:

(一)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与欺诈案。2018年1月3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涟钢凤南小区有一个叫创义美的医疗器械经营部每天组织中老年人上课,聚众群众多达上千人。同年1月13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联合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果断采取措施,劝散听课群众,避免其蒙受损失。此案后交由公安部门进行了处理,刑拘8人,逮捕2人,监视居住6人,网上追逃5人。

(二)教育中介费纠纷案。蒋先生到长沙某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有关事宜。在该公司老师建议下,蒋先生为孩子选择了三所学校,并交了9500元预收服务费。事后,发现孩子根本不喜欢这几所学校,蒋先生申请退回服务费,但该公司提出要扣除预交费用的一半作为服务费。蒋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随即投诉。经调解,该咨询公司退还了蒋先生全额服务费。

(三)旅游合同纠纷案。2018年春节前,杨女士在常德某旅行社预订了“泰国双飞六日游”的旅游服务。出发前半个月,杨女士得知泰国爆发甲型流感,省检疫检验局在电视台发布了不建议到泰国旅游的新闻报道。出于安全考虑,杨女士随即到旅行社取消该行程,但被告知退团不能退款。经调解,该旅行社扣除部分违约金,其余团款退还给了杨女士。

(四)合同违约纠纷案。岳阳市开发区某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突然关门未装暖气引起投诉213件,上访405人次。原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了解相关情况,并于11月3日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调解,退还25户,退款金额518427元。12月11日,再次进行调解,该公司又重新出具了《情况说明》,并表示剩余的149户合计金额3194985元,计划从12月开始每月陆续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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