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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广东法院教你这样做

向家庭暴力说不!广东法院教你这样做
2019-03-01 11:47:00 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3月1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潘玲娜 陈明蔚 黎嘉)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三周年之际,广东高院公布广东法院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及反家庭暴力法问答22条,提醒公众管教子女应有分寸、分手暴力可构成犯罪,反家庭暴力人人有责。

统计显示,2018年广东省法院新收家事案件6.89万件,诉讼标的总金额156.7亿元,同比上升2.67%、22.96%。全省法院家事少年审判法官通过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大量的婚姻家事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18年,全省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46件,同比增长22%。

目前,全省法院初步构建了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中心的家暴预防体系,预防范围不断拓展到非法同居男女间、兄弟间发生的暴力,发出的禁令涵盖了禁施暴令、禁联络令、禁处分财产令、迁出令、限制探视子女令等众多新类型,为全国法院反家暴工作积累丰富实践经验。

  反家庭暴力法问答22条

1、问:反家暴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2、问:反家暴法规定的家庭暴力的含义是什么?

答: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问:反对家庭暴力具体由哪些政府机关与部门负责?

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具体的职能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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