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医院检查室安上了摄像头,患者隐私怎么办?(2)

2019-02-21 12:33: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纪律聆讯委员会18日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涉事科室和员工进行调查,认为某护士改变新装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和数量,且并未上报科室主管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病人投诉后未经允许自行删除了所有的监控视频,以上做法均不妥当,医院对该护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急诊科在急诊分流站自行安装的摄像头,没有向医院备案,医院对此也存在失察的责任;对于安防监控、医用视频监控两类监控的使用和管理,医院有严格制度规范,目的在于保护患者隐私,医院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如何保护患者隐私?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局长蔡本辉表示,在检查区安装监控摄像装置且未告知患者的做法不太合适。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公布调查结果之后,如果存在信息泄露情况,造成患者损害的,卫生监督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我国法律有明确条款规定保护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格权利,包括隐私权等。对于患者在医院就诊中的隐私权这一具体问题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均有明确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七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泄露患者个人资料或者隐私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广东茂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诚祯认为,侵犯患者隐私属于民事侵权范畴,患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或者赔礼道歉。医院应该提供摄像头监控信息保管流程和内部条例,以证明对监控信息已进行妥善保管,不会轻易被第三方获得。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