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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深化对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认识(2)

2019-02-20 17:30:00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经济规模迅速扩张和持续高速增长,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技术水平更加接近世界前沿。在此背景下,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的演变路径变得愈发难以把握和预测,迫切需要千万家各类企业通过竞争发现技术创新的路径和产业发展的方向,推动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对此,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尤为重要。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还存在着限制竞争、妨碍竞争的诸多因素,导致不同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经济发展质量难以有效提升,亟需确立竞争政策在我国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好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企业家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化解各种风险挑战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站在世界各国竞争与合作的层面上看,未来我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参与的国际竞争也将愈加激烈,这也从客观上要求我国尽快建立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并确立其基础性地位,更好适应全面、双向开放的新格局。

由此可见,确立竞争政策在我国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当务之急。

如何认识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关系?

建立并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经济政策体系,实现各种经济政策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要求我们必须协调好各项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关系。应该看到,包括产业政策、监管政策、贸易政策、创新政策以及宏观调控在内的各类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都有赖于市场功能和竞争机制的健全。

产业政策必须服从于竞争政策,与竞争政策保持一致。从实践看,产业政策在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扮演过重要角色。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或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产业政策对竞争的抑制作用和负面影响就会逐渐显露出来。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产业政策逐步弱化、转型,而竞争政策不断强化巩固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以竞争政策为核心来统领和协调其他各项经济政策,其他经济部门出台任何经济政策之前也都必须经过竞争政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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