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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提上日程 十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4)

2019-02-01 06:01: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方案》特别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方案》说,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试点先行 先易后难 分步推进

无论是《方案》,还是李干杰均明确指出,“无废城市”并不意味着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那么,《方案》所倡导的“无废城市”到底该怎样理解?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指出,“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金惠说,近年来,日本、欧盟、新加坡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供借鉴经验。他说,日本持续推进建设循环经济社会基本规划,欧盟委员会先后发布了“迈向循环经济:欧洲零废物计划”“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新加坡提出迈向“零废物”的国家愿景等。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试点先行与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无废城市”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要求,2019年上半年,试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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