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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产法庭:为困境企业的“破”与“救”提供司法助力(3)

2019-01-31 06:30:0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徐阳光指出,深圳、北京、上海纷纷成立破产法庭,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由于编制不够独立、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破产审判庭难以完全满足破产审判工作需要,破产法庭的成立将促进破产审判团队的建设,提高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准,也将更好发挥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当前我国破产法还有一些缺失和不完善之处,希望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破产审判实践,为破产法治建设提供司法经验。”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表示。有业内人士指出,破产法治发达国家普遍设立了专业的破产法院,从破产审判庭到破产法庭,有利于为我国下一步设立破产法院先行探索、积累经验。

“有的人认为破产就是失败、就是耻辱、就是惩罚,认为破产就影响业绩、就是逃废债,希望借助破产法庭的成立,能够改变‘谈破色变’的观念。”徐阳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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