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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产法庭:为困境企业的“破”与“救”提供司法助力

2019-01-31 06:30:00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为困境企业的“破”与“救”提供司法助力

——聚焦北京破产法庭成立

1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原首钢重型机械厂院内,北京破产法庭揭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二家破产法庭。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成立专门的破产法庭。2019年1月14日,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成立。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也将成立,届时全国首批破产法庭布局将正式完成。

“破产法庭将使破产程序启动难、推进难得到更好解决,有助于推动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让破产法在净化市场环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评价。

探索完善首都市场化破产审判机制

记者了解到,北京破产法庭隶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该院原来内设的清算与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相比,法庭实现了机构独立、审判场所独立和办公场所的相对独立;管辖范围主要包括市辖区内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

据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2010年,一中院在该院民三庭成立了两个破产案件专业合议庭,审理了北京文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破产清算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破产案件。在此基础上,2016年9月,一中院成立了北京法院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清算与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对原由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两年多来,该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10件,审结251件,受理审查及审结破产案件数均超过一中院近8年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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