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大年①
警惕“小意思”埋下“大隐患”
春节期间阖家欢聚,走亲访友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党员干部要注意,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甚至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所谓“小意思”,不仅可能触犯党规党纪,还可能让自己背上“人情债”、埋下“大隐患”。“前车之鉴”告诉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这些节礼不能收。
从中央纪委每月通报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数据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一直排名靠前,节假日期间尤其明显。这其中,现金、高档烟酒、土特产等仍是违规收送的“主角”。2013年至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水利局原局长臧永林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7万元和价值1.55万元的烟酒等礼品。此外,臧永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臧永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纠“四风”高压态势下,礼品礼金也发生了“变异”:从烟酒、干货、土特产等演变为不那么显眼的各种卡券,如购物卡、加油卡、话费充值卡、洗浴券等。但无论是实物还是卡券,只要是违规收送行为,都是踩上了纪律“红线”。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沈磊2次收受杭州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陈某所送的储蓄卡、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元。沈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随着科技的进步,不仅礼品礼金“变身”为各种卡券,收送方式也趋于“隐形”:手机转账、电子礼品卡、网购礼品快递等新花样层出不穷。2016年春节,北京市海淀区安监局专职安全员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刘学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电子购物卡共计2000元;自2015年起,刘学国多次在管理服务对象加油站加油未予结算,累计金额1万余元。刘学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叶青 潘振雄 大家都在忙着走亲访友、外出游玩的时候,派出所非但不“打烊”反而是全员上岗,默默地维护着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