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大年①警惕“小意思”埋下“大隐患”
编者按:2019年春节临近,“四风”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本报策划推出系列报道“风清气正过大年”,选取近年来春节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查处的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勿踩纪律“红线”,清清爽爽过个快乐团圆年。
春节期间阖家欢聚,走亲访友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党员干部要注意,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甚至是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所谓“小意思”,不仅可能触犯党规党纪,还可能让自己背上“人情债”、埋下“大隐患”。“前车之鉴”告诉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这些节礼不能收。
从中央纪委每月通报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数据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一直排名靠前,节假日期间尤其明显。这其中,现金、高档烟酒、土特产等仍是违规收送的“主角”。2013年至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水利局原局长臧永林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7万元和价值1.55万元的烟酒等礼品。此外,臧永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臧永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纠“四风”高压态势下,礼品礼金也发生了“变异”:从烟酒、干货、土特产等演变为不那么显眼的各种卡券,如购物卡、加油卡、话费充值卡、洗浴券等。但无论是实物还是卡券,只要是违规收送行为,都是踩上了纪律“红线”。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沈磊2次收受杭州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陈某所送的储蓄卡、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万元。沈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