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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长城保护的整体水平——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解读《长城保护总体规划》(2)

2019-01-25 19:0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期,国家文物局将制定出台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施工以及明代砖石长城保护专项指导性文件,并正在指导、推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北京、河北两地文物部门合作,开展明长城箭扣段、喜峰口段研究型保护项目。

刘玉珠说:“这些项目将充分发挥考古研究作用,评估遗存价值及承载价值的各种载体,妥善保护重大历史事件留在长城上的遗迹,探索设计施工有效衔接模式,避免不当干预对长城价值、真实性的影响,打造长城保护维修示范案例。”

  “野长城”不当开发:保护机构应加强巡查和保养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野长城”不当开发、人为破坏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对于这个问题,规划鼓励各地扩大长城开放范围,同时强调在将长城点段向公众开放参观游览前,应依法履行备案程序,做好先期保存现状调查、游客承载量分析和开放强度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开放模式,确定保护机构和管理规定。对于暂不开放的“野长城”点段,规划强调禁止有组织地举办活动,并要求保护机构加强巡查管理和保养维护。

刘玉珠说,长城保护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是省级人民政府,承担长城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根据长城保护要求及各地实际,划定公布长城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公布实施省级长城保护规划。长城景区管理机构、基层文管所等长城点段实际管理者承担直接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则承担监管责任,为开展长城保护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他透露,国家文物局将开展规划执行情况动态监测及评估,指导、督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各项规划任务、目标。其中,第一轮评估工作将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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