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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余江:开启村集体经济发展“加速度”

2019-01-25 12:09: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鹰潭1月25日消息(记者范存宝 见习记者赵小羽 通讯员宁沙沙 余志鹏)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为契机,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有效利用为基础,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模式,实现村村有路子、集体有“活钱”、人人有收益,全区65%的村级集体经济达5万元以上。

统筹谋划扎实“起步”

试点带动“先迈步”。以“建强中心村、发展中等村、扶持薄弱村”为总体目标,出台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平定乡洪桥村、洪湖乡苏家村、锦江镇范家村、杨溪乡大塘村等12个行政村先行先试。在财政扶持100万资金基础上,从金融扶持、税费优惠、涉农资金、土地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首批试点村已为村集体增收95.8万元,带动村民人均增收4000余元。

夯实保障“迈好步”。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区组织、乡落实、村实施”分级负责制。2018年,区财政安排9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个村按当年经营收入同比奖补,同时评选表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强”村,把村集体经济增收和村干部报酬挂钩,按相关政策从村集体经济当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中列支20%奖励村“两委”成员,激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形成村村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强化考核“齐迈步”。聚焦2018-2020年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发展目标,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党委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纳入党建述职考核评价内容。明确乡镇党委年初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通过专项巡查、现场观摩、进度通报等方式,强化跟踪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管理完成情况作为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和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确保发展目标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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