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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需求量持续走高 专家:应当允许创新(3)

2019-01-18 10:00: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顺风车需求量持续走高 专家:应当允许创新

北京师范大学刘德良。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王增强 摄

  顺风车是一种民事行为,不是搞经营的,现在还有顺风车以黑车形式或者出租车的形式运营,这应该怎么监管?

  刘德良认为,很多情况下本来应该由国家承担的监管义务,结果强加给平台。平台就是一个居间人,从法理上来讲,居间人的义务就是让交易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顺风车是民事行为,至于车能不能上路、车辆的安全标准,作为法律来讲要遵循一般的规律,没有必要对车辆的质量、标准有特别的要求。

  “有犯罪记录的人有前科的人,既然给他驾驶证了,他自己驾车和网约车的承运人有本质区别吗?让平台保障安全,本末倒置。”刘德良说:“美国地广人稀,公共交通不发达,中国人口拥挤,交通方面不能学美国。如今,共享经济时代,顺风车适应了我们的国情,应当允许创新,只是在监管模式要跟上。”

  在提到“顺风车的安全准入标准和如何合理设定”问题时,周文辉指出:“从车辆本身来说,对顺风车不宜设置安全标准,本身是一个民事行为,只要车能满足上路的基本条件就可以了。”周文辉表示:“安全方面除了政府保底之外,行业自律还是大有可为的。”他认为,车辆的配置标准,大的平台可以发布自己的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针对挂靠在平台下的车辆状态、驾驶状态等,可以制定一套平台自身的规则向社会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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