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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六年,他被腐败窝案牵出:贪套房一天也不敢住(2)

2018-12-28 14:00: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经调查,2006年至2009年期间,李加灯被许春发、谭招土、马伟荣“拉下水”,通过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市场经理孟慧娣(已另案处理),以虚构公有住宅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的方式伪造拆迁安置材料。继而,李加灯以他人名义违规将区房地产市场在长板巷E地块拆迁安置过程中剩余的一套拆迁安置房据为己有。该房屋位于远大花园,建筑面积62.18平方米,当时的市场价值为80.4万元。

信念滑坡,半推半就触“红线”

“我转业到拱墅区建设局任职时,确立的信条是:不仅要在高危行业中守得住清廉,更要以辛勤工作在岗位中做出比其他军转干部更优秀的业绩。”的确,那时候的李加灯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为人正直、肯吃苦。他曾主持上塘路银杏林、半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多个重要项目的建设。在工程招投标领域、风险部门的内控上,他率先探索制定了一些制度,在全市建设系统得到推广。因为工作业绩出色、口碑好,他曾获得杭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立过功、受过奖的退伍军人,一个思路清晰、勤勉敬业的党员干部,最终竟然会毁在一套房子上?或许,从他理想信念开始懈怠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之后的人生走向。

2006年的一天,区建设局时任局长许春发、副局长谭招土为了“顺利”染指远大花园的安置房,决定把时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拉进来,让他同意这个分房方案。许春发第一次找到李加灯,告知有一套回迁安置房要给他。那时,李加灯头脑还很清醒,一口回绝。虽然他第一时间拒绝了,但一些念头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再过几年自己就要退居二线了,那时就真的成了无职无权的闲人,要坐冷板凳了。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了几十年,一直没歇过脚,趁着还在岗位上,也该适当为自己考虑考虑了,有些工作就不必太较真了吧。”眼看快“着陆”了,对待工作,李加灯开始有了松懈心理,思想上出现了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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