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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扰乱市场 重拳出击净化环境(3)

2018-12-26 08:30: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1月,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万元。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第二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0起。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公布2018年第三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0起。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计公布了8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公布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涉及医疗、房地产、食品、美容仪器、教育、投资等多个行业领域。

邱宝昌认为,公众看到的是处罚金额很高的违法案例,还有很多已经被处罚却没有被关注的案例。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说明广告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在邱宝昌看来,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广告,都应该受到广告法的约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也是为了震慑广告的经营者、制作者和发布者。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注意到,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比较多,“互联网领域广告的形式比较多样,甚至不用标记为广告;微博、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自媒体领域发布相关广告不用经过审核,自然是虚假广告的高发地”。

建议制定广告法实施细则

1994年10月27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随着我国广告业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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