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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我国登记注册改革发生五大变化

2018-12-25 21:02: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登记注册改革发生五大变化

  1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发展40年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题:改革开放40年我国登记注册改革发生五大变化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国新办25日举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发展40年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发布会上说,改革开放40年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发展有五大方面的巨大变化。

一是注册类型从单一到多样,满足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多元化需求。

改革开放初期登记注册针对的主要是公有制企业。经过40年的发展,如今,登记注册在所有制性质方面,从单一的公有制企业一枝独秀,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私营企业初露萌芽,再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企业百花齐放、千帆竞发。

在组织形式方面,从政企不分的传统企业法人形式别无选择,到联营、合伙、私营企业形式的各种尝试,再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出现,以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的独资、合资、合作以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形式。投资人可以根据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治理结构自由选择,市场主体类型实现了从改革前的产权不清、权责不分,到现在的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并存等多种类的企业管理架构,为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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