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今年6月,学生邱政渊在某手机APP上通过抢票服务购买从郴州到长沙的高铁票,在没有订购“加速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款选购“加速包”的40元,而选择取消时发现无法退还被扣的40元,随后他向投诉平台求助。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火车票遭遇类似“默认搭售”的情形时有发生,消费者普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冤枉钱,这些“捆绑销售”主要集中表现在所谓的“极速出票”“抢票套餐”“汽车票优惠券”“酒店优惠券”等服务,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捆绑销售”属侵权行为 退款需联系客服
“此类‘捆绑搭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维权公益律师张宏雷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近年来,媒体先后多次曝光在线旅游企业订票“默认勾选”“捆绑搭售”等行为,一再呼吁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也为此公开约谈在线旅游企业,要求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中消协今年发布的年度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在线旅游平台就因“捆绑搭售”问题成了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一段时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和行业整顿,一些第三方购票平台的服务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完善,比如少数平台将所谓的“优惠服务”列出供消费者自选。然而,仍有部分平台抓住消费者的隐忍心态,进行“捆绑销售”。
“双十一”即将到来,各大电商以及网购平台纷纷推出定金翻倍、购物津贴、抽奖等措施,吸引消费者购物。与此同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不断增加,消费者可能遇到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