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已公开23起案件(2)

2018-12-05 11:00:06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但是,督察组“回头看”进驻陕西后,群众对韩城市焦化企业污染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举报不断。今年11月9日至12日,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多家焦化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作为关中地区最大的焦化企业——龙门煤化工公司将企业的焦炉安全设施视为“方便之门”,频繁通过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的烟气旁路直排烟气。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在焦炉正常生产情况下,这家企业的4套脱硫设施累计停运313天,其中4号焦炉开旁路天数达到生产天数的32%,性质十分恶劣。

合力煤焦公司在多次检查中均被发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是一家环保“老大难”企业。督察组此次下沉时再次发现这家公司环境管理依然混乱,脏乱差问题突出,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焦炉头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滑稽的是,在污染治理一塌糊涂的情况下,合力煤焦公司却捏造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烟道气脱硝,焦化废水深度处理,焦炉炉头烟治理等多项污染治理工程。合力煤焦公司的这些治污工程全是“无中生有”。

同样地处韩城市的中汇煤化公司号称当地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但督察发现,这家企业治理设施“空转”,假治理,真排污。“在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承认操作人员没有给碱洗液添加氢氧化钠,活性炭从2017年12月设施建成之后就再未更换过。”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说,中汇煤化公司的VOCs治理装置实际是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排放,治理工作成为“表面文章”。

这名负责人认为,韩城市委、市政府虽然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但标准不严,要求不高,措施不硬,治理工作流于表面;韩城市工信、环保等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环保工作被动应付,表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