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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不再“年年讨薪年年难”——透视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变迁(3)

2018-11-22 18:3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而在广东,这股维权的力量更加庞大,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广东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百日清案’行动,对2018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做到有案必立。对涉及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争议案件,将采取挂牌督办、邀请多方代表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确保实现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审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广东省仲裁机构已为7.3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经济补偿及社保等待遇。

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

欠薪无小事。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始终是受到决策领导层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

劳者有其得,政者有其为。一项项政策法规的出台落实,显示了党和国家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坚定决心。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同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行为也正式列入其中。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打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以“2020年”为节点,指出了解决欠薪问题的目标。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公布了两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通过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违法失信主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40年风云变幻。从最初依靠自己讨薪、吃尽受尽讨薪“苦”,到中央颁布政策法规、地方施行方法措施多管齐下,昔日黎永汉和陈廷灿们的艰辛逐渐在成为历史,朱毛古们的喜悦也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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