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题:降低用药负担 规范流通秩序——专家解读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新华社记者张泉
1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15日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在多大程度上减轻用药负担?对药品生产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新华社记者请专家为您解读。
药品“团购”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带量采购是本次试点的一大亮点。”上海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龚波介绍,在此之前,药品招标采购往往只是跟药品企业确定一个中标价,并不能保证药品在本地医院的采购数量,从而使得集中采购的“团购”效应大打折扣。
在《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不仅公布了31个采购品种名录,还约定每个品种的采购量。“4+7试点地区加起来大概占到全国三分之一的市场,会对药品企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通过企业间市场化竞价,能充分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龚波说。
“带量采购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节省医疗开支,减轻患者负担。”医改专家魏子柠表示,可以预见,此次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将会迎来较大幅度的降价。
多方共赢 企业亦是受益者
“医保和患者拿到比较低廉的价格,企业则拿到市场份额。”龚波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产生多方共赢的效果,企业也将是受益者。
龚波表示,由于承诺了采购数量,企业中标后不用再担心产品销售的问题,能够节省大量促销、流通等环节的费用。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张泉)记者11日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新纳入医保的17种抗癌药支付标准较零售价平均降幅达56.7%,患者11月底前有望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