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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代理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专利代理条例》(2)

2018-11-13 22:3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改革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审批制度。将现行条例规定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改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审批,放在工商登记之后,实行“先照后证”。

——简化了审批程序,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直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来审批,同时取消了实践中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放宽了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准入条件,为放宽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限制,以及对合伙人、股东的要求留下了必要的空间。

通过改进专利代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专利代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金武卫说。

  惩治“黑代理” 规范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国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8468人,专利代理机构达到2126家。能够提供涉外服务、专利预警、分析、许可、质押融资、专利诉讼、调解等服务的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

“专利代理行业规模逐渐壮大,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基本保障了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但由于利益的驱动,市场上也开始出现‘黑代理’违法行为。”宋建华表示。

所谓“黑代理”,是指没有经过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这些“黑代理”缺少专业化的素质和能力,通常采取虚假宣传、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手段吸引客户,给创新主体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扰乱了正常的专利代理市场秩序。

宋建华表示,新的《专利代理条例》明确规定了“黑代理”的法律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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