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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代理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专利代理条例》

2018-11-13 22:3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题:提升代理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专利代理条例》

新华社记者张泉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在国新办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金武卫介绍了《专利代理条例》修改的有关情况。

  强化责任 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专利代理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基础性工作。”贺化介绍,通过一系列修改,新的《专利代理条例》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专利代理质量提升。

增加了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明确专利代理师应当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

增加了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的内容。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对一些特定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无收入、低收入群体申请专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增加了专业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优秀的代理机构,进一步优化专利代理服务。

增加了行业自律方面的内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要开展专利代理师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

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监管方面的内容,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规情况,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放宽准入 优化营商环境

金武卫介绍,这次修改,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支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放活微观主体”的精神,取消了两项行政审批,优化了两项行政审批,同时还放宽了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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