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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执法难解湿地破坏 严问责治愈湿地“牛皮癣”(2)

2018-11-13 06:01:02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有关部门多次执法却难以根除

记者了解到,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晋江和洛阳江入海口,分属5个县(市、区),由当地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跨区域、跨部门的行政管理、执法模式,导致了“九龙治水”局面,这是非法围垦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2017年间,晋江市曾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过3次联合执法,然而吊诡的是,执法行动并没有彻底拆除非法围堰,没有严厉追究违法人员责任,村委会也没有及时撤销违法合同。每一次执法行动结束不久,破坏湿地的行为又“死灰复燃”。

今年3月底,经新闻媒体曝光后,泉州市政府立即派出督导组,进驻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责令洋埭村村委会废止承包合同,晋江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围堰进行彻底拆除。

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相关违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3名违法开垦人员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洋埭村村委会和违法开垦人员被处罚款480多万元。村委会原主任林建清因收受违法开垦人员2万元,为违法开垦行为提供帮助支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严肃问责推动生态修复

随着事件调查结束和整改工作推进,相关问责追责也旋即展开。

经查,泉州市林业局作为湿地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在发现非法围垦问题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行为。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虽然采取了到现场劝退、拆除临时用房、暂扣设备等一般性举措,但更多的是将问题转交给晋江市有关部门处理,对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踪督促。

调查还发现,晋江市相关部门和陈埭镇同样存在推诿、观望、作风拖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比如,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3月就接到举报,11月20日才立案调查,到今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时,仍未查清相关事实。晋江市水利局在发现非法围垦行为后,仅作简单情况通报,直至今年初才采取简单的制止措施。陈埭镇政府日常巡查不到位,对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严,没有及时督促洋埭村村委会撤销非法合同,导致非法围垦行为始终未得到根除。

最终,泉州市林业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及晋江市政府、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陈埭镇政府、洋埭村村委会的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等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6人、村干部1人。晋江市政府因监管不力、统筹协调工作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储新兴 江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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