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护区中的非法围堰,多次联合执法却无功而返。面对顽疾——
严问责治愈湿地“牛皮癣”
位于东南沿海的福建泉州,有一片被列为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的湿地——泉州湾河口湿地,这里有着成片的红树林,栖息着种类繁多的生物,是泉州湾的一张靓丽名片。
然而,从2017年3月开始,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的一块湿地却遭人为破坏。更令人费解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均无功而返。非法围堰,就像湿地上的一块“牛皮癣”,久治不愈。
濒危物种的家园遭到破坏
“这么大面积的湿地被破坏,相关部门处理了多次,破坏的面积却越来越大……”今年3月28日,福建一媒体的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是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是如何履职的?”看到报道后,福建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泉州市纪委监委彻查其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严肃问责。泉州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初核工作,并于4月10日立案调查。
泉州湾河口湿地因其特殊的地理气候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成为中国亚热带河口湿地的典型代表,被列入“亚洲重要湿地”“中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然而,有些人却对这块“宝地”打起了“创收”的主意。2016年10月,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村委会违反规定,与外地商人林清学等4人签订承包协议,将该村永浦水闸外侧的400亩湿地对外承包,用于围堰开垦、水产养殖。
“他们在这片湿地上,筑起2130米长的围堰堤坝,建设2个闸门、水泥路以及工棚等设施,实际围堰的面积达700亩。”在采访现场,晋江市有关部门干部指着被破坏的湿地向记者介绍。
有关部门多次执法却难以根除
记者了解到,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晋江和洛阳江入海口,分属5个县(市、区),由当地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跨区域、跨部门的行政管理、执法模式,导致了“九龙治水”局面,这是非法围垦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2017年间,晋江市曾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过3次联合执法,然而吊诡的是,执法行动并没有彻底拆除非法围堰,没有严厉追究违法人员责任,村委会也没有及时撤销违法合同。每一次执法行动结束不久,破坏湿地的行为又“死灰复燃”。
今年3月底,经新闻媒体曝光后,泉州市政府立即派出督导组,进驻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责令洋埭村村委会废止承包合同,晋江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围堰进行彻底拆除。
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相关违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3名违法开垦人员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洋埭村村委会和违法开垦人员被处罚款480多万元。村委会原主任林建清因收受违法开垦人员2万元,为违法开垦行为提供帮助支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严肃问责推动生态修复
随着事件调查结束和整改工作推进,相关问责追责也旋即展开。
经查,泉州市林业局作为湿地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在发现非法围垦问题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行为。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虽然采取了到现场劝退、拆除临时用房、暂扣设备等一般性举措,但更多的是将问题转交给晋江市有关部门处理,对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踪督促。
调查还发现,晋江市相关部门和陈埭镇同样存在推诿、观望、作风拖延、工作不扎实等问题。比如,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3月就接到举报,11月20日才立案调查,到今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时,仍未查清相关事实。晋江市水利局在发现非法围垦行为后,仅作简单情况通报,直至今年初才采取简单的制止措施。陈埭镇政府日常巡查不到位,对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严,没有及时督促洋埭村村委会撤销非法合同,导致非法围垦行为始终未得到根除。
最终,泉州市林业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及晋江市政府、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陈埭镇政府、洋埭村村委会的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等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6人、村干部1人。晋江市政府因监管不力、统筹协调工作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储新兴 江莹莹)
原标题:多次执法难解湿地破坏 严问责治愈湿地“牛皮癣”千只东方白鹳聚会莫莫格湿地(央广网发 李月安 摄) 央广网长春10月29日消息(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魏静 李月安)近日,在吉林省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近千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在这里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