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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禁止慈善组织直接投资股票商品金融衍生品

民政部:禁止慈善组织直接投资股票商品金融衍生品
2018-11-09 15:01:01 法制日报

民政部于近日出台《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民政部负责人日前就《办法》进行解读时明确,股票、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人身保险产品等高风险品种已被列入禁止慈善组织直接投资的范畴。

  慈善投资禁入八个领域

《办法》从正面规定了慈善组织可投资的三种情形:一是可以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二是可以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三是允许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

《办法》还设定了慈善投资禁入的八个领域: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可能使本组织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违背本组织宗旨、可能损害信誉的投资;非法集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这八个禁入领域中,股票、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是有限禁止,即只是禁止慈善组织直接购买,慈善组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来进行相关领域的投资。”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强调,办法于明年1月1日施行,若之前已经开展的投资活动不符合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慈善组织可以按照投资协议有关约定妥善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慈善组织新开展的投资活动必须执行新的规定,如有违反,民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出现财产损失要追责

这位负责人指出,慈善组织运用社会捐赠的慈善财产进行投资,与一般企业追求高收益的目的不同,应当在确保操作稳健、风险合理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务必要将财产的安全性放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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