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10月25日消息(记者张子亚)日前,《福州市“最多跑一趟”服务标准规范》正式印发执行,《规范》提出,到今年底,福州市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8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3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规范》提出,实现全市非涉密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以及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服务。2018年底,福州市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8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30%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到2019年底,90%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35%以上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规范》明确了服务标准。“一趟不用跑”指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或通过快递收取申请材料和递送办理结果材料,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办理要求的情况下,实现申请人全流程零跑腿。“最多跑一趟”指通过网上预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快递揽件或快递送达等方式,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办理要求的情况下,申请人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即可完成事项办理。全流程网办指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或其他审批系统、服务平台、APP、自助机等渠道实现全流程网上运行,即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领取纸质审批结果的事项。
在精简申请材料方面,《规范》提出,确有必要留存复印件的,可通过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复印,或通过在办事大厅设立的群众自助复印区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自助的复印服务。对于电子证照库中已有的证照,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获取后,打印的材料与纸质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各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此外,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审批时限的事项,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办结,简单事项当场办结。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审批时限的事项,应该公开承诺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