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田晓航)“医闹”之患屡禁不绝,严重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草案二审稿提出,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医闹”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获取、传播公民健康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多方努力。为此,草案二审稿提出,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公民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有关的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新华社柏林9月29日电(记者田颖)德国社会老龄化问题严重,护理人员短缺。在此背景下,德国议会近日初次审议了一项旨在改善护理人员待遇的法律草案,并计划于2019年1月开始生效
>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新华社南宁7月3日电(记者覃星星)“我是尿路结石疼痛难忍被家人半夜送来医院的。当时就很担心要开刀,花钱又遭罪。”瑶族同胞杨胜征说。 今年30岁的杨胜征,家住广西凤山县平乐乡谋爱村巴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