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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立法步伐当加快

2018-09-12 16:39:32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保护个人信息处分权

在个人信息安全堪忧的现实语境下,补齐法律客观存在的诸多短板,让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加有力,已是一道亟须给出答案的必答题。

针对近日新闻媒体报道的“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国家网信办日前约谈了支付宝、芝麻信用两家公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两家公司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不符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精神,违背了其前不久签署的个人信息保护倡议的承诺,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监管部门对商家不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进行约谈固然必不可少,但仅止步于此,显然无济于事。完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尽管我国已制定了诸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九)还设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名,但仍没能有效遏住个人信息泄露渠道多、窃取违法行为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的恶性循环,以致法律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陷入了“心太软”的尴尬。

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救济个体的不幸而存在,法律救济效果的凸现,首先有赖于完整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尚无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各种专门法及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中,缺乏系统性,导致法律效果不彰。特别是对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制裁仅限于犯罪层面,且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而对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只字不提,更是让监管执法部门难以精准打击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此语境下,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步伐,制定一部内容全面、法律原则、目标和保护措施独立统一的专门法律,毋庸置疑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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