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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上)(5)

2018-10-15 14:56: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更有甚者,在收受夏顺安贿赂后,违规出具了“下塞湖围湖养殖没有影响行洪,符合相关政策”的证明,为夏顺安阻扰执法提供了“挡箭牌”。

2012年8月14日,夏顺安找到时任沅江市水利局局长胡经纬,请其帮忙出具不影响行洪证明,以便办理下塞湖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胡经纬随即吩咐另一名局领导办理。凭借此证明,夏顺安不仅成功贷款上千万元,还多次阻扰沅江、湘阴相关部门执法。

“胡经纬介绍夏顺安给我,说市里领导很关注他的发展,叫我把这个事办一下。”经办人说,胡经纬在担任局长期间,从未安排部署水事执法部门对下塞湖修建矮围行为进行查处,漉湖水管站也从未向水政监察执法大队报告过下塞湖的水事违法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2年初,胡经纬便在调研时发现了下塞湖矮围问题。据他描述,当时已基本建成,规模很大,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行为,但考虑到拆除难度大,没有气魄制止,就什么也没有做。

然而,调查发现,胡经纬不仅收受夏顺安贿赂,自己也忙于经商办企业,甚至在洞庭湖违规经营矮围、种植欧美黑杨,是典型的“靠水吃水”。

“邓宗祥也好,胡经纬也罢,凡是在里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收受财物的,不管涉及谁,一律从重处理。这是省委、省纪委监委的鲜明态度。”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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