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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上)(4)

2018-10-15 14:56:01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如今,随着矮围的拆除和夏顺安的落网,邓宗祥、傅建平等“保护伞”也相继被采取留置措施。

“下塞湖矮围是非法的,且主要是在我的任期内建成的,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邓宗祥在自述材料中写道。

“任性”合同与虚假证明

夏顺安的诸多“保护伞”中,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湘阴县湖洲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职级虽然不高,却扮演着重要角色。

记者调取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多份合同发现,2010年以前主要为“苇山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内容均为芦苇经营且期限不超过一年;2010年则成了“湖洲租赁承包合同”,明确将1.74万亩的下塞湖洲块租赁承包给夏顺安经营,承包期限从2010年到2020年;2011年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又将承包期限延长至2040年。

正是有了这些合同撑腰,夏顺安下定决心,继续加大投入建矮围。

“以前的合同,尽管没起到太大约束作用,但都规定了禁止工程建设等条款。从2010年起,取消了禁止性条款,完全站在夏顺安的角度拟定合同内容,2011年又在此基础上延长了20年。可以说,相关负责人不但不履职,还滥用职权,与夏顺安同流合污。”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除合同问题外,两地湖洲管理部门作为“甲方”和最直接的监管者,长期以来对夏顺安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多人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

目前,漉湖芦苇场三任党委书记王正良、曹文举、冷世辉及原场长蒯建红,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两任总经理杨立华、汪介凡,均被采取留置措施。而王正良、杨立华正是收受贿赂后违规与夏顺安签订长期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不仅如此,据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沅江和湘阴两地有关畜牧水产、水利、公安、砂石管理等单位多名领导干部多次收受夏顺安的红包礼品甚至贿赂。因下塞湖矮围问题,沅江市畜牧水产局还多次向上级畜牧水产部门领导干部送红包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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