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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男子因自制枪支弹药触犯刑法 判刑八年

2018-10-14 10:17: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西宁10月14日消息(记者张雷 西宁晚报记者张艳艳)本拥有高学历、稳定的工作,但只因个人爱好,私自制造大量枪支弹药,如今锒铛入狱。近日,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案件,郑某因自制枪支弹药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郑某近日驾驶车辆行驶至湟源县交警大队门口时,被路查的交警例行检查,发现其车内藏有枪支弹药。随后公安机关又从其西宁家中搜查出枪支3支,自制子弹620发,枪支弹药大多系其自己制造。

郑某因长期从事野外工作,对打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打猎需要枪支弹药,于是郑某从1984年开始购买单筒猎枪、制式子弹后藏于家中,后购买台钳、砂轮机、钢锉等工具在家中私自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平时持枪到野外打猎等。

庭审中,郑某表示,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仅仅是为了娱乐和个人爱好。如果不是此次案发,自己也许已经安享退休生活了,不至于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失去工作,悔不当初。

湟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和爱好,但爱好和兴趣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否则,以身试法,终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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