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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的“紧箍咒”来了,学生“赶场”参赛何时休?

2018-09-27 13:5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题: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的“紧箍咒”来了,学生“赶场”参赛何时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孙正好 董雪 吴剑锋

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哪些全国性竞赛?竞赛该不该收费?竞赛结果又能否作为入学的评判指标?针对上述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本月21日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了规范。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可让基层学校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学生及家长“减负”,优化教育环境。

学生“零收费”参赛 防止竞赛“变味”

工本费、集训费、教材费、快递费……近年来,五花八门的各类中小学竞赛,各种收费名目繁多,有的竞赛直接在举办通知中就写明了汇款方式及邮寄地址。记者查询发现,目前不少面向中小学的竞赛都会收取一定费用,有的收取200元至300元的“汇编出版费”,称用于结集出版竞赛作品;还有的收取所谓的“综合服务费”,称用于支付证书的工本费、打印制作费以及证书挂号邮寄费或快递费用。

记者注意到,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全国性竞赛不在少数,有的小学一个学期参加的艺术类全国性竞赛就有三四个,英语类的至少两个,另外还有科技类创新大赛等。西安一位小学教导处主任坦言,一些竞赛组织方式良莠不齐,大部分都以通知或转发文件的形式传达到基层学校,是否自愿及收费情况也不甚清楚,有的比赛即便在前期声明不收费,但在进行到一定的阶段后,也会以培训、夏令营等其他名义变相收费,这些也让学校在赛事的甄别筛选上存在一定困难。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同时,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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