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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发文部署2018年秋粮收购相关工作(2)

2018-09-14 14:47: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二、多措并举开展市场化收购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产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机制积极入市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市场化收购比重。要结合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和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采取支持订单收购、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就地加工转化等措施,培育壮大粮食市场主体,助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产销衔接,认真履行粮食产销合作协议,拓展粮食购销渠道,创新产销合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程度,巩固产销合作关系,扩大产销合作成果。产区要积极为销区开展贸易、加工、代储等业务提供便利条件,销区要鼓励企业到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流通基础设施,组织粮源满足本地市场需求。要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交易”购销新模式,充分发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收库、仓单融资等供应链服务产品的作用,统筹线上线下资源,进一步拓宽营销渠道。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分析研判市场行情,提前研究制定秋粮收购工作计划,合理把握收购时机和节奏,发挥好市场化收购引领带动作用。有储备粮轮换任务的企业,要按照市场价格积极收购轮换粮源,综合采取先轮出后轮入、先轮入后轮出、同步轮出轮入等方式,按期完成轮换任务。

三、认真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预案组织实施。要提前备好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及早培训业务人员,确保需要时能及时开秤收粮。要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方便农民售粮。收储仓容矛盾突出的地区,要采取腾仓并库、调销减库、维修改造等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及时按程序报批启动;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要及时停止实施。启动预案的地区,要准确把握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和质价政策,着力把好收购入库和验收关,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不需启动预案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委托收储库点及时转向开展市场化购销,按市场价格收购的粮食,要与现有国家政策性粮食分仓储存、分别标识。实施地方政策性收储的地区,要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护农民合理收益、有利于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原则,合理设计、优化完善政策框架,切实抓好政策的组织实施,确保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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