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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发文部署2018年秋粮收购相关工作

2018-09-14 14:47: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汪亚)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铁路总公司九部门联合发文,部署秋粮收购相关工作。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局)、环保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厅(局、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保监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8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为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大头,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大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分析研判形势,根据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粮源分布情况,及早安排部署做好收购工作,分工合作履职尽责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粮食产区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点环节,加强协同配合,提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要加强形势预判和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粮食收获烘干、超标粮食收购、农业保险兑付等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实施补贴政策的地区,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并落实好补贴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品种补贴标准并及时兑付。新粮集中上市期间,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把抓好秋粮收购作为中心任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收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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