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具体实施还是有难度的,主要是怎么计量的问题。我大概了解了一下,其中有诸如购买垃圾袋的环节,谁去收、谁去监督、谁去管理,这个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未来,还是要看相关部门怎么具体实施。”曲屹松说,比如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或者是机构来管理,“如果是居委会负责,居委会没有那么多人;如果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直接就扣除相应资费,这倒是可行,因为社区里都有物业公司保洁人员。保洁人员直接负责收多少钱,保洁人员培训到位也可以。可是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果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不到位怎么办,有没有处罚措施?不分类随便一扔的人也会有,怎么处罚也是个事”。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以及“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需要做大量的后续工作,牵扯很多部门,也涉及谁制定标准、谁执行、谁处罚、谁监管等问题。
“是城管、卫生、街道负责还是其他部门负责?既涉及执行成本,也涉及人员、场地、用户的配合等,这看起来相当复杂。而难度最大的,恐怕还是‘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这部分。”罗小强说。
到2020年年底仅剩两年半时间了。国家层面对垃圾处理的决心和信心自不必说,但必须注意到,配套措施的制定、责任的明确、监管的到位乃至耗费的社会成本等,都必须考虑在内。由此不禁发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各方都准备好了吗?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超过1.5亿吨,并以每年8%到10%的速度递增。688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中,有1/4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我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至300亿元,形势严峻。而面对垃圾处理收费,如何形成合力,使“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显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以垃圾分类为例,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住建部生活垃圾专委会委员金宜英看来,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和配套的执行措施,是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最大问题,“垃圾分类立法应当因地制宜,注意可执行可操作,解决实际困难”。
采访结束前,曲屹松特意强调了下面的话:希望公众能明白,收费不是目的,减少垃圾总量才是目的,而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