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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收购骗局 背后的孪生公文

2018-07-22 06:31: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伪造市发改委公文

除虚报工程量,海天公司前股东编制的项目报告书里还有触目惊心的公文伪造。其中,最名目张胆的就是伪造重庆市发改委的渝发改能(2012)626号批复。

重庆晨报记者看到,在这份名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龙门峡水电站枢纽布置方案调整的批复》的红头文件里,市发改委向彭水县发改委批复:原则同意龙门峡水电站项目枢纽布置调整方案,项目装机规模由23MW调整为58MW。方案调整后,项目总投资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4.9亿元。

文件同时抄送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文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林志强委托律师到市发改委办公室查询,无该文件记录。记者从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上查询该公文文号,也无。

“这份伪造公文严重误导了我的投资判断,导致自己严重高估了龙门峡水电站的投资价值,使得我们8000多万元的投资可能打水漂。”2014年11月,林志强以被伪造公文诈骗为由向重庆市公安局报案,市经侦总队介入调查。真相很快查清,该文件确系伪造,陈建兴和一位王姓副总因为涉嫌伪造国家公文,两人被市经侦总队刑事拘留。

被刑拘28天后,陈建兴办理了取保候审。随后,案件也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案发地在彭水为由接管。

林志强说:“此后,到今天近4年时间,彭水警方一直不将两人移交检擦院起诉,只称案件还在侦办中。”

“为何一个简单明了的伪造公文案近4年久拖不决?”7月17日,重庆晨报记者赶到彭水县公安局,希望采访伪造公文案件调查进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婉拒了采访,称案件现正处在侦办关键时期,目前不方便透露调查进展。

  一个发文字号冒出两个公文

林志强发现,前董事长陈建兴等人此前以在建的龙门峡水电站为抵押,向彭水县农行贷款1.4亿元,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抵押证明文件彭水府发(2011)48号文件涉嫌套号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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