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曹明(化名)在南京开公司拖欠装修公司20万元赖着不还,被法院列入“限制出境”名单。这导致他在机场当着一众亲友的面,被拒绝出境,订好海景房的出国游,就此泡汤。吃了苦头的曹明赶紧致电相关法院,把钱还上了。这是前不久“2018 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发布的“2017 年度全国首届联合奖惩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个。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效果不断显现,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亮点。
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
“老赖”“黑名单”是近几年经常见诸报端的词语,这些词语的背后是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出台司法解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2015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4个部门共同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初步构建起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大格局。
2016年中央深改组在总结联合信用惩戒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涉及60个部门11类150项惩戒措施,为联合信用惩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以该文件为依据,多部门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工作制度。比如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司法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越来越多的“老赖”上了“黑名单”,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等。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对这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部门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