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渠道投诉了3个多月都解决不了问题,几十名小区业主在去年2月和打陀螺者发生了正面冲突,最终经过派出所、居委会等出面协商,噪音扰民问题才得到解决。“我们都是想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的,也尝试了很久。但最终发现,闹才能解决问题。”李宏无奈表示。
受访基层干部坦承,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近年来“遇事先闹”现象已大为减少。当利益受到侵害时,绝大多数群众还是会首先通过合法渠道反映。但少数干部遇事“一推二拖”,群众只能借助非常手段促进问题解决。
西部一农业大县干部就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多年前,当地一对姐妹发生纠纷,姐姐家的果树被妹妹砍掉,事发后妹妹跑到外省失去联系。姐姐到县法院起诉,但因年代久远,调查取证较难,且担心难以执行影响考核,法院一直拖着不予立案。此后,这位姐姐就经常到政府闹事。为安抚其情绪,镇政府逢年过节就为她赠送一些慰问品,但此举显然“治标不治本”。
依法治国,良性互动机制待建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当前对基层的考核体系中,过于强调矛盾不上交、稳定压倒一切,导致在个别地方,“任期不出问题、花钱买平安”成为部分领导的维稳招数。有的群众摸清楚地方政府求稳怕乱的心态,遇事就闹,往往是闹得越大,获利越大,由此出现“个人闹、合伙闹、集群闹”等趋势。
一些无理取闹的非法行为被一再姑息纵容,也提供了坏的示范效应。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梅志罡说,如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但过去一段时期形成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流行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地方对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少数干部在面对棘手问题时更倾向于“灭火”,助长了遇事先闹的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