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打伤了人,更不能拍屁股走人,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打伤的女司机,“全身多处受伤,右眼被打肿,左边嘴角也做了缝针处理”,“身上也多处软组织受伤”,“到医院住院几天了,医药费都是从朋友和亲戚那借的,共交了4000多元”,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理应由打人凶手承担,至于女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先行垫付的,可以向其依法追偿。除此以外,赔礼道歉也是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当然,前面所说的责任,都还只是民事责任,具体到这起事件中,还应包括行政责任。从危害后果看,无故动手打伤女司机,属于肆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行政责任。而涉事乘客的劣行,除了打伤女司机,还有坐霸王车,这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坐了出租车还不给钱,与“强拿硬要”他人东西无异,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属于合情合法。
其实,“坐霸王车打女司机”这般恶劣的事例,不过是当前“出行乱象”的奇葩一朵。翻看类似报道,不乏“公交司机被乘客一拳打懵”“网约车司机群内扬言奸杀女乘客”“公交到站未停等车,男打车千米追打司机”“女乘客与司机产生纠纷 竟叫来帮手暴打司机”等热文标题,一股浓烈的丛林气息扑面而来。用暴力解决出行纠纷,既侵害了他人人身权利,也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与现代社会倡导的文明法治相去甚远。
法律自有公道。让类似“坐霸王车打女司机”的嚣张违法者,都为自己恶行付出足够昂贵的代价,才能对他们真正有所触动、有所警醒,才能有效规范承运秩序,人们出行才能安全无忧。
(欧阳晨雨)
原标题:视频|男子坐霸王车还抢钱遇民警手持灭火器公然拒捕11月15日晚上7点多,广西南宁一名男子打着出租车来到南宁市新阳路新秀公园门口时,不仅没给车费,还抢走了出租车司机600多块钱。
付款截图吃霸王餐 广西南宁一名高中生用微信截图吃霸王餐被拆穿。店主查监控发现,这名学生40多天到店消费60多次,实际只支付9次179元。学生承认,还有另外9名同学多次以这种方式吃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