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暴力解决出行纠纷,既侵害了他人人身权利,也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与现代社会倡导的文明法治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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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名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女出租车司机被乘客打的视频和图片。7月1日凌晨0时10分许,一男一女在当地搭乘了女司机的出租车,车辆到达后,打表显示的费用为24元,该男子看到后,先是质疑该费用太高,不愿意支付,随后又说自己的朋友在下车时已经付费。当女司机阻拦男乘客离开时,对方却挥拳将她打伤。目前,女司机在医院救治,出租车公司协调垫付费用,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贵州都市报》7月3日)
乘客叫了出租车,人也安全准时送到了,按照打表显示的收费标准,足额给付运费,这是最起码的规矩,也是社会常识。非但不给钱,还对女司机大打出手,这种盛气凌人、无赖泼皮的恶行,实在令人气愤难忍。被打伤的女司机说,“现在只希望对方到医院将费用交清,公开道歉还我一个公道”“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打人者进行重处”。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打人乘客既然有“坐霸王车打女司机”的胆量,也就应做好被依法惩罚、付出违法代价的心理准备。
首先,打的费用是怎么也赖不掉的。从本质上看,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运输合同关系,即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从起运地点按最便捷的路线,或者旅客指定路线,运输到旅客指定地点,旅客再依照计价器结果支付运费。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标题:视频|男子坐霸王车还抢钱遇民警手持灭火器公然拒捕11月15日晚上7点多,广西南宁一名男子打着出租车来到南宁市新阳路新秀公园门口时,不仅没给车费,还抢走了出租车司机600多块钱。
付款截图吃霸王餐 广西南宁一名高中生用微信截图吃霸王餐被拆穿。店主查监控发现,这名学生40多天到店消费60多次,实际只支付9次179元。学生承认,还有另外9名同学多次以这种方式吃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