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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益保护 向网络售假挥出重拳

2018-06-28 08:16:0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超A货”“国外工厂尾货”……除了明目张胆的叫卖高仿假货外,三无面膜、减肥药、保健品广告等也成了朋友圈“常客”。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推出各类打假举措,整治效果明显。但由于朋友圈售货是基于社交平台衍生出来的一种行为,且具有一定的个人隐私属性,其监管、认定和处理难度高于一般电子商务平台。

早在2015年3月15日,微信团队制定《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当年3月18日,微信对外公示首批售假账号,233个售假个人微信账号被封停。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予以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阿拉木斯表示,草案三审稿用“其他网络服务”涵盖了通过朋友圈销售商品的微商,符合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增强了法律的包容性。

刘俊海建议,整治朋友圈售假现象,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工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执法部门应携起手来,消除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用户一旦在朋友圈买到假货,也要将有关账号及时举报给监管部门。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以“避免浪费,盘活资源”为初衷的线上二手交易平台,是网络售假的又一重灾区。

曾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他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到一双原价近2000元的名牌球鞋,卖家声称因为尺码不合适,只试穿过一次,现售1200元。该网友收到货品后,发现多处细节与正品不符,专柜鉴定是假鞋。该网友与卖家和平台数次沟通退货,却都没有收到合理反馈,而卖家也玩起了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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