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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一平了之!权威回应:股权质押风险总体可控

2018-06-26 12:56: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确需处置交易不会简单“一平了之”

上交所公告强调,对于最终确需处置的交易,证券公司也不会简单通过二级市场“一平了之”,更倾向于寻找有意整体承接股权的主体,通过协议转让达成交易。如果相关股份仍处于限售期,短期内更是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卖出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处置的股份,对5%以上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的违约处置,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定中关于减持时间、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截至目前,尚未发生由于二级市场平仓卖出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的情况。综合看,股票质押风险对市场短期冲击有限。

深交所也强调,最终确实需要进行违约处置的,受股份减持规定等因素影响,直接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较为有限。经统计,2017年全年深市二级市场累计违约处置金额约7亿元,日均违约处置余额约为已触发违约风险融资余额的万分之一。上一周深市股票质押融资实际日均违约处置约3000万元左右,没有明显变化。

多措并举守住风险底线

中证协负责同志强调,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继续组织行业机构切实发挥维护市场稳定、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一是加强与会员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情形,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协助交易所做好风险预研预判。

二是继续督促会员加大与质押人的协调力度,对经营正常但有临时流动性困难的融资人,持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维护实体经济健康、资本市场稳定。

同时,深交所方面表示,深交所高度关注深市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充分运用科技监管手段,建设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及时掌握股东质押情况,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

针对近期暴露出的股票质押风险等情况,深交所将进一步规范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信息披露,强化对股东股票质押行为的监管。

一是完善分类分层次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强化对股东高比例质押的风险揭示;

二是加强对股票质押行为的日常监管,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强化穿透式披露,做好风险揭示和预研预判;

三是继续督促证券公司等融资方加大与质押人的协调力度,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对经营正常但有临时性资金困难的融资人,提供必要的展期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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