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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举报“地条钢”企业可获奖励1万元

2018-06-25 21:31: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武汉6月25日电(记者 徐海波)举报“地条钢”生产企业,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最高给予10000元奖励。湖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25日就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有奖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有奖征集“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线索。

通告称,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凡用中(工)频炉熔化废钢生产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等钢坯及钢材均属于打击取缔范围。

在湖北省内,凡发现按照上述装备工艺生产“地条钢”的行为;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以及未经任何备案审批、新上电弧炉等生产设备进行“地条钢”生产的企业,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如实举报。

对于被举报的“地条钢”企业,湖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相关市、州组织专家迅速核查,初定为“地条钢”的,由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再次核实,一经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民币。

湖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鼓励举报人员实名举报,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身份由所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多人同时举报同一企业的,由举报人平分奖金。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企业的,由举报人推荐一名代表领取奖金。举报人接到领取奖金的通知后,应在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资金者,视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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