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来说,环境影响评价是防止无序开发的第一道紧箍咒,它失效后,如果后续有措施能够挽回,也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按照相关的要求,水电站建成后的实际运作是否完全遵循了环评内容也是需要被监管的,但这次长江经济带审计报告说,小水电站中有86%仍未实现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的情况。
专家建议,要改变这些现状,需要把水电站的所有者跟监管者分开。
今年,生态环境部也专门发布《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把对发展的监督者从单一的政府和企业,扩大到了公众参与,而公益诉讼主体的拓宽,也赋予了更多环保组织监督职责,为公众提供了一条参与之路。
这是5月17日在老挝南部阿速坡省拍摄的南公1水电站效果图(左)和施工现场。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位于南部阿速坡省南公河下游,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的水电枢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