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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80条惠台措施让台胞享同等待遇

2018-06-19 15:16:0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为台胞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提供更大空间。

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台湾同胞在宁波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宁波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可在宁波设立代表机构,为宁波台企、台商和台胞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鼓励甬台民间调解组织合作,为在宁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调解服务等。

为台胞来宁波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关心。

台湾各类人才来宁波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等措施;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优秀台湾大学生可享受台湾学生奖学金;在甬台胞在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考评、各类荣誉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和宁波居民同等待遇;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每年接收100名台湾大学生开展实习活动等。

为台湾同胞在宁波居住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公共文化服务待遇。台湾同胞可在宁波申请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当场取证;台湾同胞可以在宁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机动车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享受乘坐宁波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景点游览优惠政策等。

关键词:宁波措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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