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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一直监管乏力!打击“微腐败”,乡镇到底该做什么?

2018-06-11 15:2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其次,有效地约束了基层干部的言行。2017年11月,平遥县完成乡镇监察员派驻后,迎来村两委换届。南政乡一名监察员说,上次换届时有村干部当面说“我坚决不入党、也不犯罪,你们就拿我没办法”,现在这名村干部认识到监察员的作用后,在换届竞选中非常规范。交城县柰林村在村委换届中出现贿选情况,当地监委迅速处置,对非党员村主任候选人采取留置,消除了不良影响。

第三,改善了党在基层的形象。乡镇监察员制度健全后,基层反腐力量得到加强,一些乡镇趁此机会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和结案数量大幅上升,一些与群众利益相关、久拖不决的矛盾得到解决。

监察覆盖乡镇需改革细化

监察体制改革在乡镇层面的探索刚刚起步。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有三方面的情况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加以关注。

其一,亟须加强基层干部在纪法方面的培训。多年来,基层工作法纪意识缺失严重,部分基层干部养成了用“土办法”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粗放式”治理、“粗暴性”执法屡见不鲜。如今担任乡镇监察员、信息员的基层干部,需要不断提升党纪、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其二,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加强对乡镇、村的公权力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打破一些人情羁绊。如何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一套与当地乡风民情相适应的制度,让法纪深入人心,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要基层做进一步探索。

其三,乡镇监察的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清晰规范。监察体制改革在基层已经广为人知,但大多停留在“管得了官”这一认识层次,这导致一些群众把各种涉及干部的问题都推到乡镇监察员头上。比如,在一些村子,群众把一些不属于监察员管辖的民事纠纷告上来,既影响了监察员的工作效率,又容易让群众误解干部不作为。 (记者:王井怀 《半月谈内部版》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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