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鲍才胜的企业已经在杭州、天津两地赢下了官司,当地的山寨鲍师傅被判停止使用“鲍师傅”字样。
然而易尚餐饮公司表示,自己的公司的商标是明显带有鲍海兵鲍师傅本人头像LOGO的,与鲍才胜无关。而且自己注册了“鲍师傅”餐饮商标,卖糕点的鲍师傅如果销售餐饮和咖啡,则是对自己的侵权。
专家:法律更倾向于打击混淆商品与服务来源的一方
这场鲍师傅之间的对决,一方拥有餐饮类商标,一方拥有糕点类的产品商标,都说自己才是正宗的,全国姓鲍、做餐饮或糕点的师傅也许不在少数,目前两家公司已经互相起诉对方侵权,到底谁有道理?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告诉记者,两位“鲍师傅”的争端,要从核心产品、运营时间、经营手段三个维度分析:“本案要看鲍师傅的核心产品肉松小贝是通过谁的努力,最早在市场上获得好评?另外要看手段,法律更倾向于保护诚实经营者,要看双方手段是否正当?有谁在不正当地取得别人的经营成果?从这几个角度来看,我认为,是做红肉松小贝的第30类拥有者,卖糕点的鲍师傅更占上风。”
游云庭律师认为,法律更倾向于打击混淆商品与服务来源的一方,餐饮店如果用鲍师傅三字经营餐馆可以,但如果主要用来卖糕点,则有可能涉嫌侵权:“双方到底有没有在正确的范围里使用自己的商标?还是挂羊头卖狗肉或者攀附别人的品牌?我们更倾向于打击的,是混淆商品与服务来源的人。如果你是一家餐馆叫鲍师傅,你在餐厅把肉松小贝作为产品之一来卖,这没问题,但如果你把它作为自己主要的产品,就会很容易被认为是混淆商品,有被判侵权的风险。”
餐饮业内人士:产品及服务才是经营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