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保障网约车的乘客安全,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有关各方和企业应该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要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承运人,应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和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平台公司应该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平台公司还应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更好地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性。特别是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车辆长时间停留、注销软件等一些异常情况,要建立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运营、线上线下人车不符,以及以顺风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约车新政,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可以提供顺风车服务。但相关负责人明确,“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司机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非法运营。”
(记者 刘珜)